申請外勞之工廠必需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之行業,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特定製程行業別者,才可申請外勞。
項目 | 受款人 | 費用 NT |
薪資 | 廠工 | 28,590/月 |
加班費 |
廠工 | 前1~2小時 1.34倍 第3小時後 1.67倍 |
健保費 | 健保局 | 1,384/月 |
勞保費 | 勞保局 | 2,301/月 |
就業案定費 | 勞動部 | 2,000/月 |
新制退休準金 | 不需提撥 | |
平均月薪 = 薪水 + 勞保費 + 健保費 + 安定費 | NT. 34,275 | |
其他費用及事項 | ||
意外險 | 保險公司 | 約600/年 |
* 期滿一年繼續任職,雇主應給予特休假7天(不給休假,可給薪資) * 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可扣外勞食宿費用NT. 2,500元整。。 * 以上費用依政府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主 |
名冊驗證已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
外籍勞工入國後3日內辦理入國通報並健康檢查,入國15日內辦理聘僱許可。
入國工作滿6、18、30個月前後30日內,應至指定醫院辦理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