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MAID

申請資格及人數比例

1.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 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聘僱一人。

2.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 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人,但外國人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薪資及養護機構負擔費用

項目 受款人 費用 NT
薪資 看護 28,590/月
加班費
看護 前1~2小時 1.34倍 第3小時後 1.67倍
健保費 健保局 1,384/月
勞保費 勞保局 2,301/月
就業案定費 勞動部 2,000/月
新制退休準金 不需提撥
平均月薪 = 薪水 + 勞保費 + 健保費 + 安定費 NT. 34,275
其他費用及事項
意外險 保險公司 約600/年
* 期滿一年繼續任職,雇主應給予特休假7天(不給休假,可給薪資)
* 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可扣外勞食宿費用NT. 2,500元整。。
* 以上費用依政府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主

申請流程

1

向就業中心辦理求才登記並取得求才證明

2

向勞工局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

本國看護工名冊驗證

3

備文件送勞委會申請

待收到正式核准函

4

自國外引進或於國內承接外籍看護

外籍勞工入國後3日內辦理入國通報並健康檢查,入國15日內辦理聘僱許可。

5

核發聘僱許可

6

外籍勞工入國工作之特定期間內需到醫院進行健檢。

入國工作滿6、18、30個月前後30日內,應至指定醫院辦理健檢。

任何疑問與細節皆可與我們聯繫,一通電話或寄送email即可解決您的煩惱。